律师律所信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
咨询电话:138-1029-1697
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更新时间:2025-09-04 阅读:
基本案情:刘先生为贵阳市某镇居民,1993年购得房屋旁200平米土地使用权,1999年建60平米路桥。因县建幼儿园需拓宽道路,刘先生房屋被征。镇府未协商即拆路桥铺路。刘先生财物受损,委托京云律师事务所维权。京云律师指出镇府行为违法,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镇政府对刘先生土地及桥梁等地上物进行强征强占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被告镇政府称原告所诉土地桥梁非其所有,他人已申请确权。镇政府未进行征收拆迁,拆除路桥是为修建幼儿园扩宽道路,当日即恢复通行。路桥属公共通道,环城路指挥部无权卖地给原告。
针对被告的辩称,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1. 刘先生对涉案路桥和土地有资金投入,虽非法定权属,但享有权益。被告拆除路桥、占用土地与刘先生存在利害关系,刘先生具备原告资格。
2. 被告拆除路桥、占用土地铺设道路未与修建者、使用者协商,无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行为违法。
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京云拆迁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镇政府对刘先生土地及桥梁地上物进行拆除和占用的行为违法。
判决书
温馨提示: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咨询热线:138-1029-1697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站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