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拆迁纠纷:诉讼解决的全流程指南
苏州企业拆迁纠纷:诉讼解决的全流程指南
更新时间:2026-01-15  阅读:

苏州某五金厂因高新区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因补偿标准分歧未与街道办签订协议。2021年,街道办联合村委会强拆厂房,导致设备损毁。企业主王某通过诉讼确认强拆违法,并获全额赔偿。这一案例揭示:在拆迁纠纷中,司法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最后防线。

案例剖析:苏州企业拆迁诉讼的典型路径

案例1:苏州某五金厂强拆案

纠纷焦点:街道办以“违建”为由强拆厂房,企业主张合法经营。

诉讼策略

主体资格确认:法院认定街道办下设机构无强拆职权,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将街道办列为被告;

程序违法认定:街道办未履行催告、公告程序,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赔偿范围界定:法院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厂房价值、设备损失及停产停业损失,最终判决街道办赔偿480万元。

关键点:行政机关违法强拆需承担“全面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

案例2:苏州某铁艺公司政策性整治案

纠纷焦点:企业因“散乱污”整治被强拆,未获任何补偿。

诉讼突破

立案难破解:法院初审以“政府决策”为由不予立案,律师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证明整治行动缺乏省级批复,最终中院指定管辖;

违法性审查:法院认定整治行动未履行听证程序,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判决确认强拆违法;

赔偿协商:在司法压力下,征收方主动提高补偿标准至320万元。

启示:面对政策性整治,企业需通过信息公开揭露程序瑕疵,以司法审查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法律依据:苏州企业拆迁诉讼的三大核心法律

1.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受案范围

明确将“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企业可直接起诉征收方。

2.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强拆程序

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拆前需履行催告、公告程序,当事人未复议或诉讼且不拆除的,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街道办、村委会等无权直接强拆。

3.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补偿标准

明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苏州地区补偿标准通常为土地年产值的10-15倍。

诉讼全流程:从起诉到执行的五步攻略

第一步:诉前准备

证据收集:包括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强拆现场照片/视频、资产评估报告等;

律师委托:选择熟悉行政诉讼、土地法律的律师,制定诉讼策略;

信息公开申请: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开征收批文、规划许可等文件,揭露程序瑕疵。

第二步:起诉立案

被告确定:征收方通常为区/县政府,强拆主体可能涉及街道办、城管局等;

管辖法院: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案件,若担心地方保护,可申请异地交叉管辖;

诉讼请求:明确要求确认强拆违法、撤销补偿决定或主张赔偿。

第三步:庭审交锋

程序审查:重点审查征收方是否履行公告、听证、评估等程序;

实体审查:论证补偿标准是否低于市场价,强拆是否造成不合理损失;

质证辩论:对征收方提交的证据(如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第四步:判决执行

一审判决:若确认强拆违法,法院通常判决征收方按市场价赔偿;

二审上诉:若对一审结果不满,可在15日内向中级法院上诉;

强制执行:若征收方拒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主张迟延履行利息。

第五步:救济延伸

国家赔偿:若强拆导致人身伤害,可依据《国家赔偿法》主张医疗费、误工费;

刑事控告:若征收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信用修复:诉讼结束后,可申请删除企业征信中的行政处罚记录。

结语:司法诉讼是权益保障的终极武器

在苏州企业拆迁纠纷中,诉讼不仅是解决争议的途径,更是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企业需摒弃“怕打官司”的心理,通过专业律师团队构建证据链、精准适用法律,在司法程序中争取主动权。唯有如此,才能打破“大闹大补偿、小闹小补偿”的恶性循环,推动拆迁补偿回归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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