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企业拆迁瞒报如何处理?法律途径与案例解析
扬州市企业拆迁瞒报如何处理?法律途径与案例解析
更新时间:2025-08-28  阅读:

2025年,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某企业因拆迁方瞒报征收决定,被法院判令额外赔偿300万元。这一案例揭示了拆迁瞒报的严重法律后果。本文结合江苏最新法规,解析企业应对拆迁瞒报的维权策略。

案例分析:瞒报征收决定,企业获赔300万元

2025年,扬州市江都区某机械厂在未收到任何征收公告的情况下,厂房被强行拆除。后经调查发现,拆迁方未依法公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且评估机构无资质。企业主李某通过诉讼,法院依据《江苏省征收补偿条例》第45条,判决拆迁方赔偿房屋价值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00万元。

此案典型意义在于:

程序违法认定:未公示征收决定即拆迁,构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的“程序违法”。

惩罚性赔偿:根据2025年修订的《江苏省征收补偿条例》,恶意瞒报行为可获赔原补偿额50%-100%的额外赔偿。

法律依据:瞒报行为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住建部门可对拆迁方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并吊销拆迁许可证。

涉事公职人员可依《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刑事责任:

若瞒报涉及伪造公文、贪污补偿款,可能构成《刑法》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或第382条“贪污罪”。

民事责任:

企业可主张撤销显失公平的补偿协议,并要求补足差额及利息。

维权路径:从举报到诉讼的全流程

证据固定:

拍摄拆迁现场视频,记录执法人员信息。

收集未公示的征收决定、无资质评估报告等关键证据。

行政举报:

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书面举报材料,要求立案调查。

司法救济:

确认违法: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

国家赔偿:在确认违法后,申请行政赔偿,主张房屋价值、停产损失及惩罚性赔偿。

合规建议:企业如何预防瞒报风险

主动核查:拆迁前通过“阳光征收”平台(江苏省住建厅官网)查询项目备案信息。

评估机构选择:坚持选用甲级资质机构,避免程序瑕疵。

协议条款:明确约定“如瞒报信息,需支付违约金”条款,增强约束力。

结语

江苏企业面对拆迁瞒报,应树立“证据先行”意识,通过行政举报与司法诉讼双轨制维权。2025年新修订的《江苏省征收补偿条例》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为企业维权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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