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企业拆迁:不合理补偿协议能否破局?法律视角下的维权路径
温州企业拆迁:不合理补偿协议能否破局?法律视角下的维权路径
更新时间:2025-11-21  阅读:

温州作为民营经济重镇,企业拆迁补偿纠纷频发。当企业主发现签订的补偿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程序违法等问题时,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反悔?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法律法规及真实案例,解析企业维权的合法路径。

案例分析:温州某制造企业补偿协议撤销案

2025年,温州某机械制造企业因旧城改造面临拆迁,在未充分协商的情况下,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协议中房屋评估单价仅为市场价的60%,且未包含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等关键补偿项。企业主事后发现评估机构未依法选定,且评估报告未送达复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

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多数决确定,本案中评估机构由征收方单方指定,程序违法;

补偿显失公平:协议未包含《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且房屋价值补偿低于市场价,违反《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条款;

撤销权行使有效:企业主在知道撤销事由后90日内提起诉讼,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下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协议,责令征收方重新评估并签订补偿协议。

法律视角:反悔的合法情形与程序

根据2025年司法实践,企业签订补偿协议后反悔需满足以下条件:

程序违法:如征收决定未依法公告、评估机构未依法选定、评估报告未送达复核等;

实体违法:补偿标准低于《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或未包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法定补偿项;

存在欺诈、胁迫:如征收方以断水断电、强制拆除等手段迫使企业签约;

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如企业对补偿范围、评估方法等存在重大误解,或补偿结果明显偏离市场水平。

维权步骤:

证据固定:收集协议原件、评估报告、征收公告、现场照片等证据;

申请复核或鉴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若协商无果,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或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先予执行:若企业面临强制拆除风险,可申请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结语

温州企业拆迁补偿协议反悔需以法律为武器,严格审查程序合法性与实体公平性。企业主应增强法律意识,在签约前委托专业律师审核协议条款,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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