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厂征收税优惠政策:三大红利降低搬迁成本
陕西工厂征收税优惠政策:三大红利降低搬迁成本
更新时间:2025-11-21  阅读:

企业所得税:搬迁损失一次性扣除

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用补偿款扣除搬迁费用和资产处置损失后,剩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若搬迁损失较大,可申请一次性税前扣除。例如,宝鸡某企业搬迁损失500万元,可全额税前扣除,减少当期税负125万元(按25%税率计算)。

增值税:补偿款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企业取得政府征收补偿款(包括房屋、土地补偿)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重置成本价扣除

企业用补偿款重新购置土地或房屋的,可按重置成本价作为扣除项目,降低计税依据。例如,宝鸡某企业用补偿款购置新厂房,土地增值税计税基础减少15%,税负显著降低。

实务操作建议

补偿协议审核:重点检查补偿金额是否包含房屋价值、搬迁费、停产损失等全部项目,税务责任划分是否清晰;

税务筹划:向税务局提交《企业政策性搬迁申请表》,附补偿协议、评估报告等材料,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合规申报: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要求,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申报扣除搬迁损失,并保留补偿款收支凭证、搬迁费用发票等资料。

结语

陕西的税收优惠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在签订补偿协议前充分评估税务影响,通过专业筹划实现补偿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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