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商铺拆迁赔偿指南:租赁店铺补偿政策与实操要点
四川商铺拆迁赔偿指南:租赁店铺补偿政策与实操要点
更新时间:2025-10-24  阅读:

商铺拆迁涉及产权人与承租人的双重利益,2025年四川省通过细化补偿标准、明确租赁关系处理规则,构建了权益平衡机制。本文结合成都、攀枝花等地案例,解析商铺拆迁赔偿政策与操作要点。

一、赔偿范围:产权人与承租人的权益划分

产权人补偿项目

土地补偿:按用途分类补偿,如商业用地补偿标准上浮20%;

房屋价值补偿:以市场评估价为准,锦江区某临街商铺评估价为4.2万元/平方米;

停产停业损失:按评估价0.4%/月计算,过渡期最长36个月;

搬迁费:住宅按800元/次,非住宅协商或评估确定;

政策性奖励:提前签约可获评估价1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户。

承租人补偿项目

装饰装修补偿:协商或评估确定,武侯区某餐饮店获装修补偿85万元;

设备搬迁费:空调、热水器等移机费按市场价补偿;

停业损失补偿:按实际停业天数×日净利润计算,青羊区某零售店停业30天,获赔12万元;

搬迁奖励:与产权人同步享受时段奖励(3万-1万元/户)。

二、租赁店铺特殊规则:合同解除与补偿分配

租赁合同处理

合同未到期:征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

合同无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有权获得搬迁补偿。

案例:2025年双流区某租赁商铺拆迁中,法院判决产权人向承租人支付剩余6个月租金及装修损失共计42万元。

补偿款分配争议

产权人与承租人协商:双方可约定补偿款分配比例,如装修补偿归承租人、停产损失按5:5分配;

司法介入: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租赁期限、装修投入等因素裁决。新都区某案件中,法院判定承租人获60%的停产损失补偿。

三、政策依据与地方细则

国家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补偿搬迁费;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明确,租赁物在承租人占有期间被征收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地方性法规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八条要求,征收方应与承租人单独签订补偿协议;

《绵阳市商服用地拆迁补偿实施细则》规定,承租人需在15日内提交租赁合同、装修发票等证明材料。

四、实操建议:证据固定与谈判策略

证据固定

产权人:保存土地证、房产证、评估报告、补偿协议;

承租人:留存租赁合同、装修合同、纳税记录、停业前3个月流水。

案例:攀枝花某承租人因未保留装修发票,法院仅支持其获50%的装修补偿。

谈判策略

分阶段主张:先协商搬迁费与停业损失,再谈判装饰装修补偿;

引入第三方:委托评估机构出具装修价值报告,增强谈判说服力。

案例:龙泉驿区某承租人通过评估报告,将装修补偿从50万元提升至90万元。

法律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对补偿方案不服的,60日内向市、县政府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服的,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数据:2025年成都中院受理商铺拆迁案件中,72%的原告通过诉讼获追加补偿。

结语

四川省商铺拆迁赔偿政策以“产权清晰、租赁有据”为原则,通过细化补偿项目与分配规则,保障各方权益。产权人与承租人需提前固定证据、制定谈判策略,并在争议时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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